中医药产业发展动力足,从国家医保局“表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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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23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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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产业发展动力足,从国家医保局“表态”开始
【概要描述】国家医保局近日对《关于基本医保制度应对振兴中医药发展发挥积极促进作用的建议》进行答复,就中医药相关的问题给出了明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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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近日对《关于基本医保制度应对振兴中医药发展发挥积极促进作用的建议》进行答复,就中医药相关的问题给出了明确答案。
一、关于将门诊非药物疗法及中药饮片纳入医保
药品方面,医保部门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时,始终坚持“中西药并重”的基本原则。按通用名计算,现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共收载药品2709个,其中西药1370种、中成药1339种(含民族药93个),中成药占比由2000年的40.52%提高到2019年的49.43%,中西药品种数基本持平。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时,将中药饮片由排除法改为准入法管理,共892个有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纳入了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此外,地方可按规定增补其他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中药饮片。
诊疗项目方面,目前,绝大部分省市依据参保人实际需求和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已将包括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在内的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
二、关于提高中医药医保报销比例的问题
2017年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各地也积极开展探索,发挥医保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的关键性作用,如有的地区降低中医医院报销起付线,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有的地区遴选中医优势病种开展收付费方式改革试点,探索中西医治疗同病同费。
四、关于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要单列中医药发展经费问题
为传承与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央财政自2003年起每年通过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8〕67号),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划入能力建设方面,列为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从2019年起,中央财政通过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继续对各地中医药传承与发展事业予以支持。2020年,共下达补助资金20亿元,支持各地培养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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